也許是的目太過熾熱,他一下子轉過臉來,眼中帶著探究的神,鬼使神差的,迅速的低下了頭,心跳一陣加速,心想,這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看的人?
那個時候的還未完全長開,只是一個普普通通還沒發育的小姑娘,混在人群中并不出,并沒有讓他留下印象。
他只是冷冷的看了一眼,便又收回了目。
雖然只有一眼,但讓明白了什麼做高高在上,什麼做高不可攀,什麼做皎如天上月,這世上所有好的形容詞都不足以形容他。
又喜歡又敬畏,大抵就是這種心,因此也就從一開始注定了在這場中的卑微。
后來,就有意無意的總往宋家跑,反正他們也是鄰居,來往很方便。
可宋昀南好像很忙,有時候等了一整天才能看見他一眼。
不過,能看見他就很開心了,如果他給一個眼神,能開心大半天,他要是和他說一句話,能激的差點暈過去,然后跑回家反復回憶他說話時的表,反復咀嚼他說的每一個字。
那時候,的愿是那麼的簡單而又渺小,是那麼的容易滿足。
時間一長,所有人都看出來了,方喬喜歡宋昀南,宋伯母還開玩笑似得問是不是想當宋昀南的媳婦兒。
那個時候哪懂那個,立刻面紅耳赤的反駁,說:“才不是。”
喜歡一個人并不一定要嫁給他,因為那樣的喜歡是帶著目的的,就不單純了。
和其他那些喜歡宋昀南的孩不一樣,從沒想過要從宋昀南上得到什麼,的喜歡是最純潔最不容玷污的。
因為的那句話,宋昀南第一次正視,似乎有點驚訝,他以為天天往自己家跑就是為了嫁給他,原來不是啊。
方喬本來懵懂無知,可是被宋昀南那麼一看,忽然就心跳的厲害,仿佛突然開竅了一般,有一種飄飄仙的覺。
畢竟宋昀南的魅力沒有誰能夠阻擋。
后來下雨了,宋夫人讓宋昀南送回家,當時他撐著一把黑的打傘,站在雨中沖出手,說道:“走吧。”
忽然就想起了一首詩。
狂風
驟雨
傘下的你
是我的整個世界。
那天回家之后,把自己珍藏的一塊黃梨木拿了出來,悄悄雕了一個小像,即使沒有宋昀南的照片,即使他不在眼前,也能雕的毫不差極其真,因為宋昀南的樣子早已經深深地刻的心底。
宋昀南二十五歲那年,宋家已經開始為他結婚對象。
抑制住心的激,故作淡定的問他:“你喜歡什麼樣的孩子?”
他淡淡的看了一眼,說:“不知道。”
想了想,然后說道:“你能看著我嗎?不眨眼的那種。”
宋昀南轉頭看,一秒、兩秒、三秒……然后又轉移開了目,問道:“怎麼了?”
“沒什麼……”沮喪的低下了頭。
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過,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一見鐘只需要八點二秒,而一個人不喜歡一個人,他看的時間不會超過四秒。
原來宋昀南真的不喜歡啊。
可喜歡宋昀南,喜歡到只要一想起這個名字就會覺得無比甜,那種喜歡已經深骨髓,變了生命的一部分,可以為了他付出一切。
一直默默的跟隨在他的邊,如果哪天宋昀南需要,只需要沖招招手,一定不顧一切的沖到他的邊。
可這個年,終究還是離遠去了。
也許是的目太過熾熱,他一下子轉過臉來,眼中帶著探究的神,鬼使神差的,迅速的低下了頭,心跳一陣加速,心想,這世上怎麼會有這麼好看的人?
那個時候的還未完全長開,只是一個普普通通還沒發育的小姑娘,混在人群中并不出,并沒有讓他留下印象。
他只是冷冷的看了一眼,便又收回了目。
雖然只有一眼,但讓明白了什麼做高高在上,什麼做高不可攀,什麼做皎如天上月,這世上所有好的形容詞都不足以形容他。
又喜歡又敬畏,大抵就是這種心,因此也就從一開始注定了在這場中的卑微。
后來,就有意無意的總往宋家跑,反正他們也是鄰居,來往很方便。
可宋昀南好像很忙,有時候等了一整天才能看見他一眼。
不過,能看見他就很開心了,如果他給一個眼神,能開心大半天,他要是和他說一句話,能激的差點暈過去,然后跑回家反復回憶他說話時的表,反復咀嚼他說的每一個字。
那時候,的愿是那麼的簡單而又渺小,是那麼的容易滿足。
時間一長,所有人都看出來了,方喬喜歡宋昀南,宋伯母還開玩笑似得問是不是想當宋昀南的媳婦兒。
那個時候哪懂那個,立刻面紅耳赤的反駁,說:“才不是。”
喜歡一個人并不一定要嫁給他,因為那樣的喜歡是帶著目的的,就不單純了。
和其他那些喜歡宋昀南的孩不一樣,從沒想過要從宋昀南上得到什麼,的喜歡是最純潔最不容玷污的。
因為的那句話,宋昀南第一次正視,似乎有點驚訝,他以為天天往自己家跑就是為了嫁給他,原來不是啊。
方喬本來懵懂無知,可是被宋昀南那麼一看,忽然就心跳的厲害,仿佛突然開竅了一般,有一種飄飄仙的覺。
畢竟宋昀南的魅力沒有誰能夠阻擋。
后來下雨了,宋夫人讓宋昀南送回家,當時他撐著一把黑的打傘,站在雨中沖出手,說道:“走吧。”
忽然就想起了一首詩。
狂風
驟雨
傘下的你
是我的整個世界。
那天回家之后,把自己珍藏的一塊黃梨木拿了出來,悄悄雕了一個小像,即使沒有宋昀南的照片,即使他不在眼前,也能雕的毫不差極其真,因為宋昀南的樣子早已經深深地刻的心底。
宋昀南二十五歲那年,宋家已經開始為他結婚對象。
抑制住心的激,故作淡定的問他:“你喜歡什麼樣的孩子?”
他淡淡的看了一眼,說:“不知道。”
想了想,然后說道:“你能看著我嗎?不眨眼的那種。”
宋昀南轉頭看,一秒、兩秒、三秒……然后又轉移開了目,問道:“怎麼了?”
“沒什麼……”沮喪的低下了頭。
曾經在一本書上看到過,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一見鐘只需要八點二秒,而一個人不喜歡一個人,他看的時間不會超過四秒。
原來宋昀南真的不喜歡啊。
可喜歡宋昀南,喜歡到只要一想起這個名字就會覺得無比甜,那種喜歡已經深骨髓,變了生命的一部分,可以為了他付出一切。
一直默默的跟隨在他的邊,如果哪天宋昀南需要,只需要沖招招手,一定不顧一切的沖到他的邊。
可這個年,終究還是離遠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