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醫生掛斷電話,任歡歡吃了藥便睡了。
直到下午三點,手機鈴聲突兀地響起。
盯著屏幕上閃爍的「靜姐」,按下了接聽鍵。
“靜姐。”
“歡歡,你在睡覺?”靜姐的聲音又急又快,“剛才警局打電話給我,那個發擾短信的人抓到了!”
“……什麼?這麼快嗎?”
“是個大學生,你的書迷!他承認那些短信是他發的,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……”靜姐的聲音里帶著憤怒和無奈,“他現在在警局,說要當面跟你道歉。警察也是這個意思,看在他態度良好的份上想著給他一次機會。”
電話那頭停頓了幾秒,“你要去嗎?我陪你。”
任歡歡閉了閉眼,抬手了發脹的太。
“……好。”
市公安局,詢問室。
男生低著頭,手指不安地絞在一起。
他看起來不過二十出頭,穿著普通的格子襯衫,眼鏡后的眼神閃爍,不敢直視任歡歡。
“對不起……”他的聲音發,“我、我就是太喜歡你的書了,我想讓你知道……我沒想到會嚇到你……”
任歡歡聽到他的聲音,抬起頭靜靜地看著他。眼神很平靜,沒有憤怒,也沒有釋然,只是覺得疲憊。
方靜卻在一旁皺眉,“喜歡書就好好看,發這種短信算什麼?還是大晚上的,一個孩子看到了得多害怕啊?”
男生了脖子,聲音更小了,“我、我只是覺得……書里的主角總是能絕逢生。我認為偏離現實,所以……”
“所以你覺得,我也該經歷一次?”任歡歡輕聲問。
男生聞言,猛地抬頭,臉煞白搖著手,“不!我不是這個意思!我、我只是……對不起。”
警察適時打斷:“是這樣的任士,他已經承認錯誤,也愿意寫保證書,并保證不再擾。如果你這邊不打算追究,可以按照《治安管理罰法》來置。”
任歡歡沉默片刻,最終搖了搖頭,“算了。”
不想再糾纏了。
走出警局大門時,夕正慢慢地沉地平線。
方靜還在憤憤不平,“現在有的讀者真是越來越離譜了!帖子留言謾罵也就算了,還敢短信威脅,一點也不懂法.....”
的話戛然而止。
任歡歡順著的視線去。
幾輛警車呼嘯著駛大院,車門猛地打開,時南率先下車,警服外套上沾滿灰塵,額角還有一道淺淺的痕。
他傷了!
他的目在掃過任歡歡時明顯一頓,但很快移開,對后的隊員道,“把人帶進去,讓老陳去審。”
兩名警察押著一個戴手銬的男人從們旁經過。
經過時,的心臟猛地一跳,手莫名的開始發抖。
時南已經大步走向辦公樓,背影冷如鐵,仿佛昨晚那個為創可的人從未存在過。
方靜小聲問:“沒事吧?”
任歡歡搖頭,沒有說話。
緩緩轉頭,站在原地看著時南消失在玻璃門后,指尖無意識地挲著手腕上的疤痕。
時南推開刑偵大隊辦公室的門,去外套,狀似不經意地問正在整理文件的小張,"剛才大廳里出去的那個,是不是那個寫小說的任歡歡?"
小張抬起頭,推了推眼鏡,"啊,是的時隊。有個讀者給發了些過激短信,來做個筆錄。"
時南聞言,眉頭微不可察地皺了一下,拿起桌上的礦泉水,"什麼質的短信?"
"就...普通的擾容。"小張翻看記錄,"也算不得擾,就是說什麼[原來你住在這個小區?][《室傳來的哭聲》你描述害者死亡的方式,真。]之類的。像這種過激的讀者很多,不過任作家看起來淡定的,很快就簽完字走了。"
"淡定?"時南突然冷笑一聲,將礦泉水重重放到桌上,"的手都在抖,還淡定?"
辦公室瞬間安靜下來。
幾個同事面面相覷,向來冷靜自持的時隊,怎麼突然對一起普通的擾案這麼上心?
小張咽了咽口水,"那個...時隊,這案子不歸我們管..."
"我知道。"時南打斷他,聲音冷,"監控調出來我看看。"
"這不合規..."
"我說調出來!"
十分鐘后,監控室里,時南盯著屏幕中任歡歡蒼白的側臉。坐在詢問室里,手指一直在挲著左手臂。
"把那個讀者的資料發我一份。"他轉往外走。
"時隊!"小張急忙跟上,"這不符合程序,而且..."
時南突然停下腳步,"我只是想確認.....”沒事這三個字在出口時改,“前段時間出現的案子就與室有關,這任歡歡最擅長的就是寫室。”
小張想了想,實在沒想通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系?
“讓你給我就給我,出了問題我負責。”
走廊盡頭,證室的門半開著。
時南的目落在桌上那本《室傳來的哭聲》上,扉頁的簽名已經有些褪。
"那個讀者帶來的,"警解釋道,"說是任作家的親筆簽名珍藏版。"
時南的手指在書頁上方停頓了一瞬,這本書是三年前發表的,也就是意味著.....三年前回來過?
他回了自己的辦公室,關上辦公室的門,打開電腦點開瀏覽,練地輸一串網址,一個私人論壇,七年來他從未斷過登錄。
頁面跳轉,置頂帖赫然顯示著:【任歡歡《室》系列英國簽售會圓滿結束!】
配圖里,站在倫敦的書店門口,黑發微卷,紅如舊,對著鏡頭微笑的樣子和記憶中分毫不差。只是背景里的人群、建筑,全都陌生得刺眼。
英國。
在那里待了七年。
他的指尖停在鍵盤上,屏幕冷映著他繃的下頜線。
論壇頁面加載完畢,一條三年前的帖子闖進視線。
【任歡歡將會停更一年,理私人事務。】
所以當時是回國了。
他的指節抵在眉心,呼吸沉沉。
他記得那天,他正在鄰省追查連環殺人案結案,結案報告上簽的正是這個日期。
原來同一時刻,就在這座城市。
回來,卻沒有找他。
七年前,他瘋了一樣找,電話打到自關機,跑遍所有可能去的地方,甚至聯系了所有的朋友。可就這麼消失了,連一個字都沒留給他。
這七年,每一天他都在等系統提示「該用戶已上線」,而就這麼冷靜地看著他淪陷在無的等待里。連回國都選擇最殘忍的方式,讓他從第三方渠道知曉,讓他像個可笑的局外人。
甚至沒想過要見他。
他猛地合上筆記本,猛地后仰,辦公椅發出刺耳的聲。
辦公桌上,那本從證室拿來的《室傳來的哭聲》靜靜躺著。
和醫生掛斷電話,任歡歡吃了藥便睡了。
直到下午三點,手機鈴聲突兀地響起。
盯著屏幕上閃爍的「靜姐」,按下了接聽鍵。
“靜姐。”
“歡歡,你在睡覺?”靜姐的聲音又急又快,“剛才警局打電話給我,那個發擾短信的人抓到了!”
“……什麼?這麼快嗎?”
“是個大學生,你的書迷!他承認那些短信是他發的,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……”靜姐的聲音里帶著憤怒和無奈,“他現在在警局,說要當面跟你道歉。警察也是這個意思,看在他態度良好的份上想著給他一次機會。”
電話那頭停頓了幾秒,“你要去嗎?我陪你。”
任歡歡閉了閉眼,抬手了發脹的太。
“……好。”
市公安局,詢問室。
男生低著頭,手指不安地絞在一起。
他看起來不過二十出頭,穿著普通的格子襯衫,眼鏡后的眼神閃爍,不敢直視任歡歡。
“對不起……”他的聲音發,“我、我就是太喜歡你的書了,我想讓你知道……我沒想到會嚇到你……”
任歡歡聽到他的聲音,抬起頭靜靜地看著他。眼神很平靜,沒有憤怒,也沒有釋然,只是覺得疲憊。
方靜卻在一旁皺眉,“喜歡書就好好看,發這種短信算什麼?還是大晚上的,一個孩子看到了得多害怕啊?”
男生了脖子,聲音更小了,“我、我只是覺得……書里的主角總是能絕逢生。我認為偏離現實,所以……”
“所以你覺得,我也該經歷一次?”任歡歡輕聲問。
男生聞言,猛地抬頭,臉煞白搖著手,“不!我不是這個意思!我、我只是……對不起。”
警察適時打斷:“是這樣的任士,他已經承認錯誤,也愿意寫保證書,并保證不再擾。如果你這邊不打算追究,可以按照《治安管理罰法》來置。”
任歡歡沉默片刻,最終搖了搖頭,“算了。”
不想再糾纏了。
走出警局大門時,夕正慢慢地沉地平線。
方靜還在憤憤不平,“現在有的讀者真是越來越離譜了!帖子留言謾罵也就算了,還敢短信威脅,一點也不懂法.....”
的話戛然而止。
任歡歡順著的視線去。
幾輛警車呼嘯著駛大院,車門猛地打開,時南率先下車,警服外套上沾滿灰塵,額角還有一道淺淺的痕。
他傷了!
他的目在掃過任歡歡時明顯一頓,但很快移開,對后的隊員道,“把人帶進去,讓老陳去審。”
兩名警察押著一個戴手銬的男人從們旁經過。
經過時,的心臟猛地一跳,手莫名的開始發抖。
時南已經大步走向辦公樓,背影冷如鐵,仿佛昨晚那個為創可的人從未存在過。
方靜小聲問:“沒事吧?”
任歡歡搖頭,沒有說話。
緩緩轉頭,站在原地看著時南消失在玻璃門后,指尖無意識地挲著手腕上的疤痕。
時南推開刑偵大隊辦公室的門,去外套,狀似不經意地問正在整理文件的小張,"剛才大廳里出去的那個,是不是那個寫小說的任歡歡?"
小張抬起頭,推了推眼鏡,"啊,是的時隊。有個讀者給發了些過激短信,來做個筆錄。"
時南聞言,眉頭微不可察地皺了一下,拿起桌上的礦泉水,"什麼質的短信?"
"就...普通的擾容。"小張翻看記錄,"也算不得擾,就是說什麼[原來你住在這個小區?][《室傳來的哭聲》你描述害者死亡的方式,真。]之類的。像這種過激的讀者很多,不過任作家看起來淡定的,很快就簽完字走了。"
"淡定?"時南突然冷笑一聲,將礦泉水重重放到桌上,"的手都在抖,還淡定?"
辦公室瞬間安靜下來。
幾個同事面面相覷,向來冷靜自持的時隊,怎麼突然對一起普通的擾案這麼上心?
小張咽了咽口水,"那個...時隊,這案子不歸我們管..."
"我知道。"時南打斷他,聲音冷,"監控調出來我看看。"
"這不合規..."
"我說調出來!"
十分鐘后,監控室里,時南盯著屏幕中任歡歡蒼白的側臉。坐在詢問室里,手指一直在挲著左手臂。
"把那個讀者的資料發我一份。"他轉往外走。
"時隊!"小張急忙跟上,"這不符合程序,而且..."
時南突然停下腳步,"我只是想確認.....”沒事這三個字在出口時改,“前段時間出現的案子就與室有關,這任歡歡最擅長的就是寫室。”
小張想了想,實在沒想通這兩者之間有什麼關系?
“讓你給我就給我,出了問題我負責。”
走廊盡頭,證室的門半開著。
時南的目落在桌上那本《室傳來的哭聲》上,扉頁的簽名已經有些褪。
"那個讀者帶來的,"警解釋道,"說是任作家的親筆簽名珍藏版。"
時南的手指在書頁上方停頓了一瞬,這本書是三年前發表的,也就是意味著.....三年前回來過?
他回了自己的辦公室,關上辦公室的門,打開電腦點開瀏覽,練地輸一串網址,一個私人論壇,七年來他從未斷過登錄。
頁面跳轉,置頂帖赫然顯示著:【任歡歡《室》系列英國簽售會圓滿結束!】
配圖里,站在倫敦的書店門口,黑發微卷,紅如舊,對著鏡頭微笑的樣子和記憶中分毫不差。只是背景里的人群、建筑,全都陌生得刺眼。
英國。
在那里待了七年。
他的指尖停在鍵盤上,屏幕冷映著他繃的下頜線。
論壇頁面加載完畢,一條三年前的帖子闖進視線。
【任歡歡將會停更一年,理私人事務。】
所以當時是回國了。
他的指節抵在眉心,呼吸沉沉。
他記得那天,他正在鄰省追查連環殺人案結案,結案報告上簽的正是這個日期。
原來同一時刻,就在這座城市。
回來,卻沒有找他。
七年前,他瘋了一樣找,電話打到自關機,跑遍所有可能去的地方,甚至聯系了所有的朋友。可就這麼消失了,連一個字都沒留給他。
這七年,每一天他都在等系統提示「該用戶已上線」,而就這麼冷靜地看著他淪陷在無的等待里。連回國都選擇最殘忍的方式,讓他從第三方渠道知曉,讓他像個可笑的局外人。
甚至沒想過要見他。
他猛地合上筆記本,猛地后仰,辦公椅發出刺耳的聲。
辦公桌上,那本從證室拿來的《室傳來的哭聲》靜靜躺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