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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卷 第11章 畫展

"你臉紅了!"方靜突然尖,"絕對有故事!是不是在什麼奇怪的地方?小樹叢?電影院?還是..."

"是室逃!"任歡歡口而出,隨即恨不得咬斷舌頭。

方靜倒吸一口氣,"你們不會在室里...玩手銬play?"

"是解謎!純解謎!"

偶爾親個小罷了。

“不會吧.....你們還是年人嗎?”

任歡歡看的眼神里滿是無奈,“他警校那麼嚴,放假了他又得回家照顧他媽媽。我們很久才見一次面,更喜歡待在一起看看書,玩玩游戲。”

方靜搖了搖頭,“哎~好男人啊。居然沒帶你去開房!”

“方靜!”

“好好好,我不說了。”

方靜喝了一口咖啡,而后從包里拿出一張燙金邀請函拍在面前,“林墨的畫展,業頂尖的畫家,票很難搶的。”

任歡歡掃了一眼邀請函,上面[林墨·影]幾個字燙得晃眼。

本想拒絕,卻在看到參展畫家簡介時頓住。

林墨,畢業于中央學院,現為省公安廳刑偵畫像顧問。

照片上的人眉眼溫婉,卻著一銳利。

"……警隊的畫像師?"

"對啊,聽說弟弟也是警察,不過做什麼就不知道了。"方靜漫不經心地整理著包,"去換服,一個小時后出發。"

任歡歡將那個邀請函推到的面前,“我不想去,我又不懂畫。”

"誰要你對畫展有興趣了?"方靜一把合上的電腦,"林墨可是省廳刑偵畫像專家,老公可是恒心法律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,專攻國知識產權案件。聽說最近有幾個頂級IP的版權大戰都是他們經手的...多認識一些這樣的人,以后能用的著。”

說罷,走到后,將從椅子上拉起來,"何況,你要出去風了,再這樣悶著寫稿,遲早要發霉。"

方靜拉著去了帽間,拉開柜,眉頭一皺:"你管這服?"

架上清一的寬松恤、牛仔,還有幾件萬年不變的襯衫,全是任歡歡閉關寫作時的標配。

"這怎麼了?"任歡歡靠在門框上,"舒適,實用,耐臟。"

方靜翻了個白眼,直接從柜深出一條被忘的墨綠,"這件,我上次送你的吧?吊牌都沒拆。"

而后又直接蹲下,從柜底層拖出一個落灰的收納盒,"別告訴我你把這些都忘了。"

盒子里整齊疊放著幾條夏裝連,吊帶,還有幾條收腰襯衫

任歡歡一怔。

那是去年夏天為了參加一些推不掉的活買的,后來一直宅家,本沒機會穿。

"這條藍的。"方靜拎起襯衫上比劃,"領口開得剛好能若若現。還有這條白的,你本來就白,穿上更白了,還有這條....這條不行,你現在瘦了,穿著不好看,這個扔了。"

任歡歡眉頭微蹙,"我是去見人脈,不是去相親。"

方靜本沒理會,又從屜里拎出一雙高跟涼鞋,"配這個。"

然后路的拉開首飾盒,"耳環要這對珍珠的,若若現很心機……等等!"突然起一條銀鏈,"這什麼?"

一條極細的銀鏈,墜著個小小的指南針模型。

任歡歡猛地奪過來,"舊東西而已。"

方靜挑眉,"前男友送的?"

"……地攤買的。"

"騙鬼呢。"方靜轉去翻化妝包,"這玩意兒側肯定刻了字,言小說都這麼寫。"

任歡歡下意識地攥了鏈子。

確實刻了字。

「總是迷路的笨蛋。」是時南特意找人做的。

將鏈子拿絨布包好,又放了回去。

"眼妝要偽素,口紅用西柚。"方靜把防曬霜扔給,"記住,出汗妝了就去洗手間補,別用袖子,你去年在英國那個作家流會,襯衫領口的底印我至今難忘。"

任歡歡只隨意點了點頭,也放棄抵抗,任由折騰。

只一個條件,必須是長袖。

二十分鐘過去了,任歡歡看著鏡子里的自己,霧霾藍的收腰襯衫裹住清瘦的形,真面料上很舒服。

領口解開的兩顆紐扣恰好可以看見墜在鎖骨凹陷的項鏈。

難得穿高跟鞋,纖細的綁帶纏繞在腳踝上,襯得腳背很蒼白。一看就是常年宅家寫作的皮幾乎沒見過

微卷的長發松散地散在耳后,耳垂上綴著兩顆小小的淡水珍珠。

最后,方靜似是很滿意的“作品”,臨出門前,往手腕上噴了點白茶香水。

一個小時后,畫展現場人流如織。

作為一個出版社主編,方靜很適合這樣的場面。一,便自然而然地與法律界等高端英侃侃而談。

完全忽視了

而作為一個Introversion, 簡稱 i人的,只能假裝自己是一個能讀懂藝的人。

任歡歡站在一幅名為《困》的油畫前怔忡。

畫中是一只被鐵籠錮的虎,但仔細看會發現,真正困住它的不是鐵欄,而是投在墻上的自影。

"這幅畫的靈來自我弟弟。"

旁突然響起溫聲。

任歡歡轉頭,看到邀請函上的畫家正對微笑,"他總把自己困在過去的影里。"

林墨的視線在臉上停留片刻,忽然恍然,"你是....任歡歡?阿南的....."

"姐。"

低沉的男聲從后傳來,任歡歡的脊背瞬間繃直。

不是這麼巧吧?

他有姐姐嗎?

好像提過,他姐姐跟他媽姓。

緩緩轉頭,突然有些恍惚,像是看到了七年前的他。

純白棉麻的襯衫包裹著他寬肩窄腰的線條,袖口規整地翻折兩折,瘦的小臂和那塊標志的黑軍用腕表。

一個月不見,他的頭發比警隊規定長度略長了些,發梢還帶著淋浴后的氣。幾縷黑發垂落在前額,在眉骨投下小片影,襯得眼窩愈發深邃。

外表看著干凈,可那雙眼睛,又很冷冽。

大概是太張的原因,在腦海中[想睡刑警前男友的一百種理由。]又添了一條。

時南站在三步之外,手里拿著兩杯咖啡,目落在上時明顯一滯。

空氣凝固了幾秒。

"真巧。"

林墨笑著接過咖啡,眼神在兩人之間轉了個來回,"你怎麼現在才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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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完結 • 共127章

原來刑警前任辦的不是案子,是我

第1卷 第11章 畫展

"你臉紅了!"方靜突然尖,"絕對有故事!是不是在什麼奇怪的地方?小樹叢?電影院?還是..."

"是室逃!"任歡歡口而出,隨即恨不得咬斷舌頭。

方靜倒吸一口氣,"你們不會在室里...玩手銬play?"

"是解謎!純解謎!"

偶爾親個小罷了。

“不會吧.....你們還是年人嗎?”

任歡歡看的眼神里滿是無奈,“他警校那麼嚴,放假了他又得回家照顧他媽媽。我們很久才見一次面,更喜歡待在一起看看書,玩玩游戲。”

方靜搖了搖頭,“哎~好男人啊。居然沒帶你去開房!”

“方靜!”

“好好好,我不說了。”

方靜喝了一口咖啡,而后從包里拿出一張燙金邀請函拍在面前,“林墨的畫展,業頂尖的畫家,票很難搶的。”

任歡歡掃了一眼邀請函,上面[林墨·影]幾個字燙得晃眼。

本想拒絕,卻在看到參展畫家簡介時頓住。

林墨,畢業于中央學院,現為省公安廳刑偵畫像顧問。

照片上的人眉眼溫婉,卻著一銳利。

"……警隊的畫像師?"

"對啊,聽說弟弟也是警察,不過做什麼就不知道了。"方靜漫不經心地整理著包,"去換服,一個小時后出發。"

任歡歡將那個邀請函推到的面前,“我不想去,我又不懂畫。”

"誰要你對畫展有興趣了?"方靜一把合上的電腦,"林墨可是省廳刑偵畫像專家,老公可是恒心法律事務所的高級合伙人,專攻國知識產權案件。聽說最近有幾個頂級IP的版權大戰都是他們經手的...多認識一些這樣的人,以后能用的著。”

說罷,走到后,將從椅子上拉起來,"何況,你要出去風了,再這樣悶著寫稿,遲早要發霉。"

方靜拉著去了帽間,拉開柜,眉頭一皺:"你管這服?"

架上清一的寬松恤、牛仔,還有幾件萬年不變的襯衫,全是任歡歡閉關寫作時的標配。

"這怎麼了?"任歡歡靠在門框上,"舒適,實用,耐臟。"

方靜翻了個白眼,直接從柜深出一條被忘的墨綠,"這件,我上次送你的吧?吊牌都沒拆。"

而后又直接蹲下,從柜底層拖出一個落灰的收納盒,"別告訴我你把這些都忘了。"

盒子里整齊疊放著幾條夏裝連,吊帶,還有幾條收腰襯衫

任歡歡一怔。

那是去年夏天為了參加一些推不掉的活買的,后來一直宅家,本沒機會穿。

"這條藍的。"方靜拎起襯衫上比劃,"領口開得剛好能若若現。還有這條白的,你本來就白,穿上更白了,還有這條....這條不行,你現在瘦了,穿著不好看,這個扔了。"

任歡歡眉頭微蹙,"我是去見人脈,不是去相親。"

方靜本沒理會,又從屜里拎出一雙高跟涼鞋,"配這個。"

然后路的拉開首飾盒,"耳環要這對珍珠的,若若現很心機……等等!"突然起一條銀鏈,"這什麼?"

一條極細的銀鏈,墜著個小小的指南針模型。

任歡歡猛地奪過來,"舊東西而已。"

方靜挑眉,"前男友送的?"

"……地攤買的。"

"騙鬼呢。"方靜轉去翻化妝包,"這玩意兒側肯定刻了字,言小說都這麼寫。"

任歡歡下意識地攥了鏈子。

確實刻了字。

「總是迷路的笨蛋。」是時南特意找人做的。

將鏈子拿絨布包好,又放了回去。

"眼妝要偽素,口紅用西柚。"方靜把防曬霜扔給,"記住,出汗妝了就去洗手間補,別用袖子,你去年在英國那個作家流會,襯衫領口的底印我至今難忘。"

任歡歡只隨意點了點頭,也放棄抵抗,任由折騰。

只一個條件,必須是長袖。

二十分鐘過去了,任歡歡看著鏡子里的自己,霧霾藍的收腰襯衫裹住清瘦的形,真面料上很舒服。

領口解開的兩顆紐扣恰好可以看見墜在鎖骨凹陷的項鏈。

難得穿高跟鞋,纖細的綁帶纏繞在腳踝上,襯得腳背很蒼白。一看就是常年宅家寫作的皮幾乎沒見過

微卷的長發松散地散在耳后,耳垂上綴著兩顆小小的淡水珍珠。

最后,方靜似是很滿意的“作品”,臨出門前,往手腕上噴了點白茶香水。

一個小時后,畫展現場人流如織。

作為一個出版社主編,方靜很適合這樣的場面。一,便自然而然地與法律界等高端英侃侃而談。

完全忽視了

而作為一個Introversion, 簡稱 i人的,只能假裝自己是一個能讀懂藝的人。

任歡歡站在一幅名為《困》的油畫前怔忡。

畫中是一只被鐵籠錮的虎,但仔細看會發現,真正困住它的不是鐵欄,而是投在墻上的自影。

"這幅畫的靈來自我弟弟。"

旁突然響起溫聲。

任歡歡轉頭,看到邀請函上的畫家正對微笑,"他總把自己困在過去的影里。"

林墨的視線在臉上停留片刻,忽然恍然,"你是....任歡歡?阿南的....."

"姐。"

低沉的男聲從后傳來,任歡歡的脊背瞬間繃直。

不是這麼巧吧?

他有姐姐嗎?

好像提過,他姐姐跟他媽姓。

緩緩轉頭,突然有些恍惚,像是看到了七年前的他。

純白棉麻的襯衫包裹著他寬肩窄腰的線條,袖口規整地翻折兩折,瘦的小臂和那塊標志的黑軍用腕表。

一個月不見,他的頭發比警隊規定長度略長了些,發梢還帶著淋浴后的氣。幾縷黑發垂落在前額,在眉骨投下小片影,襯得眼窩愈發深邃。

外表看著干凈,可那雙眼睛,又很冷冽。

大概是太張的原因,在腦海中[想睡刑警前男友的一百種理由。]又添了一條。

時南站在三步之外,手里拿著兩杯咖啡,目落在上時明顯一滯。

空氣凝固了幾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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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墨笑著接過咖啡,眼神在兩人之間轉了個來回,"你怎麼現在才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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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章:掌灸文本过长文本过长文本过长文本过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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